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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创空间物业管理规定
2023-03-31  

众创空间物业管理规定

一、科技园所有场地只能用于创业者创新创业,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;入驻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场地转租或转借。

二、入驻项目不得改造场地设施,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卸或破坏墙面、地板、门窗、办公用具等一切设施设备,需妥善保管好项目使用的各项设施设备,做好防火防盗工作;如有损坏或遗失,需照价赔偿。

三、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装饰装修。若业务需要,确需装修的,要提出装修申请和装修方案,得到园管办批准后,方可实施。

四、严禁拆动、改装楼内供水、供电、供暖及办公设备;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、乱拉电线。

五、不准擅自超负荷用电:如需增容、改变用电性质、更改电表等,应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由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实施,费用由使用人自理;因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用电烧坏电气设备由使用人照价赔偿。

六、用电、用水过程中应注意安全、节约使用,如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,应及时向园管办申报处理。

七、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园管办的办公设备。

八、不得在科技园内进行一切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。

九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。

十、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场地需保持清洁和卫生,并协助保持公用场地的卫生。

十一、严格遵守科技园作息时间。

十二、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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